日本自卫队成立于1954年7月1日,其前身是1950年朝鲜战争期间创建的警察预备队。根据《日本国宪法》第九条,日本放弃战争权,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。自卫队是在这一宪法框架下建立的专守防卫组织。
自卫队成立初期规模有限,主要承担国内治安和灾害救援任务。随着冷战局势变化和日本经济实力增强,自卫队逐渐现代化。1990年代后,自卫队开始参与国际和平合作活动,包括联合国维和行动和人道主义救援。
日本陆上自卫队现役主战坦克,2012年开始服役,采用先进复合装甲和C4I系统,信息化程度高,适合日本多山地形。
海上自卫队最大水面舰艇,满载排水量2.7万吨,可搭载多架直升机,具备改装为轻型航母的潜力。
航空自卫队新一代主力战机,具备隐身能力和先进航电系统,将逐步取代老旧的F-4EJ战斗机。
日本弹道导弹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部署于全国主要基地,具备拦截中短程弹道导弹能力。
根据日本宪法第九条,日本放弃战争权,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。自卫队是在这一宪法框架下建立的专守防卫组织,其法律地位、行动限制和指挥体系与传统军队有所不同。自卫队的主要任务是防卫日本领土、参与国际和平合作活动和灾害救援。
截至2023年,日本自卫队总兵力约24.7万人,其中陆上自卫队约15万人,海上自卫队约4.5万人,航空自卫队约4.7万人,统合幕僚监部及其他机构约0.5万人。此外,还有约5.6万人的预备役人员。
自卫队自1992年通过《国际和平合作法》后,开始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。主要参与的活动包括:柬埔寨维和行动(1992-1993)、戈兰高地维和行动(1996年至今)、印度洋反恐补给活动(2001-2010)、伊拉克重建支援(2004-2006)、海贼对策派遣(2009年至今)以及南苏丹维和行动(2012-2017)等。
自卫队的最高指挥权属于内阁总理大臣(首相)。防卫省是行政管理机构,负责自卫队的日常管理和政策制定。统合幕僚监部(联合参谋部)是最高军事指挥机构,负责协调陆海空自卫队的联合行动。各自卫队分别设有各自的幕僚监部(参谋部)负责本军种的指挥和管理。